二、針對近年網路平台的假訊息等網路輿論操控現象,你覺得從法規政策面出發,可以如何因應相關問題?請區分面向分別回答。(25分)

從法規面來處理假訊息,可以思考制定要求業者加強審核假訊息的機制以及申訴、回復訊息的管道的法令,因為假訊息的輿論操控大多發生在社群媒體平台上面,因此,社群媒體應該要在源頭上降低假訊息擴散的情況,像是臉書會刪除機器人帳號、Google會降低內容農場、假新聞農場的排名。

德國政府便有要求社群媒體要在一定時間內處理假訊息的機制,如果不小心誤判,也必須要有還原言論的機制,這屬於社群媒體平台的問責。政府不要自己管制社群媒體上的假訊息,而是要對假訊息的存在給予一定的容忍,藉此保護言論自由。

但一些項目是例外,例如傳染病、災難、人工智慧運算宣傳的假訊息,還是可以訂立法案要求禁止製作疫情、災難、AI生產的假訊息。因為這幾類的假訊息有巨大影響力、容易引發恐慌(panic),目前我國的法律已經對傳染病、災難的假訊息立法規管,但由於人工智慧的相關法律還未通過,因此,筆者認為人工智慧的假訊息法案應該會朝著作權、防止深度偽造、公布透明度報告、AI的問責制度的方向去立法。

除了訂立法律,也要從政策面下手,政府應該鼓勵第三方機構進行事實查核(fact checking),政府不能介入第三方機構的運作,第三方機構要與社群媒體、傳統媒體合作闢謠。

闢謠之後,政府也應該要有提升國人的媒體素養,制定關於媒體素養政策的白皮書,在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的教育當中,閱聽人要養成對於陌生消息查證的能力,並且適時地懷疑訊息產製的目的,在分享訊息之前,閱聽人要養成查看事實查核中心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