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據臺灣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須提出相當比例 的頻道做為公益頻道,做為公益性、社教性及藝文性內容的播出。藉由公益頻道的提供可以滿足民眾接近使用媒體的需要,然而目前有線電視 系統的公益頻道運作的方式並不如預期,這些公益頻道的收視率非常的低,甚至很多的民眾並不知道有這些頻道,請試提出公益頻道應該如何運作以強化其功能。(30 分)
世界各國的公益頻道都是為了實現近用權(access to media)而設立的,但是,根據統計,公益頻道容易有以下四個問題,觀眾少、節目來源有限、頻道被把持、民眾參與不夠,而台灣的研究顯示,一些公益頻道淪為政令宣導平台,或是節目提供者多為擁有資源的申請單位,弱勢團體缺乏參與近用的機會,公益頻道有不夠多元的問題。
因此,針對上述的問題提供運作建議,第一個,公益頻道觀眾少可能是因為多數人並不知道有線電視有公益頻道,或是公益頻道節目品質不一,大眾沒興趣,因此,政府需要宣導公益頻道的存在,像是在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課教近用權的時候,可以提到公益頻道,鼓勵國高中生、傳播系學生了解公益頻道。
而節目來源有限、來源不夠多元、頻道被把持的問題,則可以鼓勵NPO、NGO製播短片時,除了將短片放上Youtube或臉書,也將短片放上公益頻道,或是傳播系學生將畢業製作的作品放到公益頻道播放。
民眾參與不夠的問題,有時是有線電視業者沒有積極推廣,有線電視業者舉辦鼓勵節目製作的課程,鼓勵社區民眾及團體自行產製節目。
而一個台灣特有的問題則是部分縣市的地方政府把持公益頻道,選舉期間,就變成藍綠放廣告的地方,這可能需要立法規範,在下次有線廣播電視法修訂的時候,限制地方政府只能製播市政活動公告、政令宣導、地方重要資訊、市府議會,而不能播幫助候選人增加好感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