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low elder flowers with woman 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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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公民新聞」?請試述這個概念的內涵、出現契機及相關的法制觀點,並請以具體的例子說明「公民新聞」對社會的影響。

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是二十一世紀新聞學的重要發展,公民新聞是一種參與式新聞,其類型包括另類媒體、草根媒體、群眾外包新聞、協力新聞,公民新聞的內涵為記者不經過傳統新聞組織編輯、守門(gatekeeping)的過程,直接透過網路發表自己想要報導的新聞,且不受市場化的商業邏輯影響,在民主社會內,公民新聞企圖扮演「直接民主」的角色,讓公民直接對社會議題發聲。

公民新聞學出現的契機為1980年代公共新聞( public journalism)概念的崛起,市場化的媒體以著市場導向新聞(market-driven journalism)的邏輯製作報導,甚至將新聞視為娛樂商品而忽視公共利益,公共新聞學提倡新聞應該以公眾事物為優先,滿足民眾知的權利,此舉鼓勵了公民自己做記者報導議題,而在部落格(blog)出現之後,許多公民記者(Citizen journalist)無需透過傳統新聞組織,也可以透過公民新聞媒體(如韓國ohmynews、台灣pepo公民新聞)、自媒體(we Media)發布新聞,公民新聞學急速發展 。

公民新聞的法制基礎為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包括使用言論工具的自由,以及選擇言論媒介的自由。由此憲法法條延伸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364號與613號更說明,第十一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涵蓋了「媒體接近使用權」(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近體近用權包括通訊與傳播自由,人民可以經營廣播、電視和其他新聞媒體,且有報導新聞的自由,而憲法解釋689號則提到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新聞媒體組織的記者採訪行為,也保障一般人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的採訪行為。由此得知,第689號解釋肯定了公民記者也有新聞採訪的自由。

舉凡國內國外都有許多公民新聞影響社會的例子,舉例來說,二○○七年十月,某家報紙報導無家可歸的遊民靠舉廣告牌維生,一天工資只有三百元,還說遊民拿到工資「通常就買兩瓶酒跟一個便當」,遊民阿貝、阿祝、阿隆等人看了又氣又怕,氣的是報紙把他們影射為酗酒者,怕的是實際上一天八百元的工資,在報紙誤報為三百元後,雇主會趁機壓低。阿貝、阿祝、阿隆和社工郭盈靖、志工戴瑜慧等人討論對策,決定在公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成立《漂泊新聞網》,他們借來攝影機、找人教導影音製作技巧,自行採訪、拍攝、剪輯、播報影音新聞「街友舉牌實錄」,呈現遊民冒風舉牌的辛苦、說明實際工資金額,結果吸引兩萬八千多人次瀏覽,連公視都轉播這則報導。阿貝說:「很感動!我們可以做出來,讓社會聽見我們的聲音」。

上述例子對社會的啟示是少數族群擔心新聞媒體的報導會對少數族群造成偏見(bias),而自己製作報導來澄清媒體錯誤,此乃公民新聞的特性,公民新聞報導彌補主流媒體的疏漏、導正主流媒體缺失,讓社會大眾可以用不同的新聞框架(Frame)去看待新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