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的困境
美國伊利諾大學傳播學院院長Peterson認為,自由報業演變的結果,造成新聞自由被濫用,產生許多流弊。如報業所有權的集中,使意見自由市場受到威脅等。
- 黃色新聞氾濫:因大眾化報紙的競爭,使黃色新聞氾濫,即自由報業的新聞報導若不是不實的報導,就是故意刊登一些激情、膚淺及愚蠢的新聞,因而造成社會的危害。
- 寡頭獨佔,使新聞事業所有權集中:報業的獨佔及所有權集中,使言論自由遭到迫害,這樣的現象包括:阻礙不同意見的表、讀者沒選擇的餘地
- 洩露國家機密、損害國家形象、危害國家安全:新聞界有時會泄露國家重要機密,並造成國家莫大的損失,也侵害了國家行政權的行使。
- 報業在新聞報導中,常過分注意淺薄和刺激性的描述,且其娛樂性文字通常缺乏品質。
- 報業的新聞報導,常因濫用新聞自由而侵犯個人的隱私權。
新聞自由的新威脅為何?
- 新壓力集團或個人的出現:在近數十年中,這種對新聞事業新壓力集團或個人的事例,已逐漸加強,其原因有二:一位新聞事業對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報紙對廣告之依存性日增,因而在這方面,與人以可乘之機。
- 新聞事業間之煎併:數十年來,由於生產成本日增,與各種新聞事業間相互之競爭,使新聞事業發生兼併現象,單以美國而論,一城市只有日、晚報個一家,而僅有一個所有者的,日有增加。
如何解決新聞自由危機
政府方面
- 透過憲法保障新聞自由。
- 制定反壟斷、獨佔法案,擴展若是媒體活動空間。
- 制定嚴謹的誹謗法。
- 擴展言論自由底線和空間。
- 公佈政府政策,並加以解釋。
新聞業本身
- 盡「告知事實」的責任,使媒體成為公眾意見論壇,維護意見多元主義。
- 自律,設立「自評人」(Ombudsman)來自我批評,也在同業或跨媒介間彼此批評。
-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培養專業理念和新聞倫理。
- 在廣告盈利和商業道德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在讀者通俗口味與新聞道德之間,找到一條中庸之道。
社會大眾方面
- 提升社會、人民的媒體素養
- 非營利性民間機構,應儘量培養出新聞事業與新聞人員的共識
- 學術機構專門人才,應該加強研究相關議題,將心得理論貢獻給新聞實物界
- 自動組成監督新聞界的組織,評審其表現,令其有所警惕。
新聞自由的等級
新聞自由的目的並非以新聞媒體或從業人員不受干預為終極目的。相反的,其目的在於使人民參與公共決策時,保障其意思之形成不受限制或扭曲,其明顯屬於「公共的」而非「私人的」權利。因此,前述權力之行駛,依期性質,應受限於公共的領域,不應侵入私人的事務,是以,在觸及純粹私人事務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時,新聞自由則應退讓,然而,在公共領域中,例如:行使監督政府第四權時則應與媒體大保護,使它能發揮最大功能。
台灣因擁有活力與各具特色的媒體,新聞媒體對政府及官員的不當作為街積極報導,因此新聞自由度在亞洲國家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