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媒體即訊息的原因
麥克魯漢擔心內容會把我們的注意力抓得太緊,而忽略了對於媒體以及媒體周遭的了解。
媒體即訊息
媒體在以另一種媒體為「內容」時,其效應會變得更強、更猛。比如說:網路上面就包含了文字、影片、影像,集合了過去電視、電影、印刷品、廣播等訊息內容。
使用者即內容
任何人在媒體的一端講話、表演就等於是又為了該媒體創造新的內容,在網路的世界裡,所寫的每一行、每一字又成為了新的內容,而被傳送出去。
使用者即內容的三個層級
- 由於世人對於出現在面前的一切不做詮釋,以致使用媒體的人決定了媒體的內容。
- 使用單向電子媒體的人進行「神遊」,因而成為這類媒體的內容。
- 人類使用早期的互動式媒體時,其內容全由交談的人來決定,至於現在的網際網路,其內容有一大部分是由使用的人在決定。
媒體裡的媒體裡的媒體(我沒有鬼打牆)
舉例:語言算是最原始的媒介,而後出現的廣播則是在把語言這個媒介推送出去,而網路廣播則又是把傳統的廣播透過網際網路的方式推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