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普考新聞學。解釋名詞:大眾傳媒的社會責任

大眾傳媒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源自於報業四大理論中的社會責任論。一開始,自由主義報業主義認為應該要建構一個思想和資訊的自由市場(a free market place of ideas and information),要求政府不要干涉媒體的運作,讓媒體扮演第四權(fourth estate),去監督、制衡政府的作為。

但後來,自由主義報業內的媒體開始出現媒體亂象、壟斷、小報化等問題,因此,學者提出社會責任論,強調媒體應該要擔負起社會責任,不能只為財團服務,也要為公共利益服務,稱為社會責任論。

社會責任論的觀點囊括內容多元、近用權、媒體問責、公共論壇等。內容多元是希望媒體不只要服務多數人,也要照顧到少數族群的觀點,近用權是學者期望一般民眾倚著有限的權利使用媒體來發表言論,改變媒體的內容,媒體問責的理念是希望媒體達成自律,若媒體犯錯而傷害了善良風俗,則需要責罰,公共論壇的理念受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影響,期望媒體成為公共論壇,讓社會各界的意見在媒體上交流,促進民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