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試論「公民新聞學」係基於何種新聞哲學。
公民新聞學(Citizen Journalism)打破新聞專業者的資訊壟斷,將新聞生產的權利交給公民,允許公民自由地報導真相,不受到形式與內容、頻道的約束,公民新聞學與參與式新聞、草根媒體、眾包新聞、協力新聞等概念互通,企圖將網路化為全民的溝通場域,其背後的新聞哲學包括『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新聞自由』(freedom of pree)等概念。
公共領域
Hannah Arendt的古典公共領域援引自古代希臘政治的經驗,古希臘人將城邦(polis)視為自由公民活動的『公共領域』,『公共領域』的基本原則是自由,其成員具有平等身份。在公共領域中,公民透過言行展現自我、與他人合作,針對彼此共同關心的事物進行溝通。
除Hannah Arendt對公共領域之討論之外,habermas也曾探討過『公共領域』, 他認為公共領域有三大特質:
一、參與成員是平等:公共領域應該是一個不管個人身份地位的場域,每個人都被視為相同而平等,皆可自由發表言論。
二、討論議題的開放性:參與成員可以自由討論主題,沒有『不能談』或『不可批評』的禁忌。
三、公共領域具有包容性:公共領域廣納參與成員,參與的成員會越來越多,大家都可以接近(access)公共領域。
當參與成員在公共領域進行溝通時,雙方在對等的立場上進行雙向互動溝通,言論必須理性,反映出真心的需求,而不是被強迫、壓迫的進行。溝通必須是『有效性宣稱』,『有效性宣稱』有四個面向:(一)溝通者可以理解對方的言詞、(二)討論者彼此假設所言為真、(三)言論是正當合理、具有邏輯性的、(四)言論具有真誠的意向,簡而言之,『有效性宣稱』在於對話雙方彼此之間是否有了解,是否專心、真誠都會影響溝通的品質。
最後,Habermas提出『理想言說情境』,這個情境是實現理想溝通的必要條件,也就是在一個不被控制的空間中自由的說話,包括四個面向:一、每個參與者都有平等發言的機會,不是單向式的宣傳,二、參與對話的成員可以支持、反駁、辯解,三、使用表意的言說行動,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意念,四、使用規約的言說行動,重視維護公共論述品質的常規與約束。
社會成員透過大眾媒介、網路來溝通,網路不完全擁有『理想言說情境』的所有面向,但網路提供了一個場域讓社會成員得以自由發表意見,讓不同意見的公眾在此相互討論,在一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進行去中心化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