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亞太地區的區域經濟整合方興未艾,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主要有「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請說明RCEP的發展過程,並分析我國加入這個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為何?(25分)

 

Recp談判起源於2012年11月第21屆東協高峰會,以共同促進亞太地區的經濟整合與合作為目標,RCEP的目標分別為

一、實現現代、複合、高品質、互利的夥伴關係,建立區域中的開放貿易與投資環境,促進區域貿易與投資擴張。

二、提升經濟成長與公平經濟發展,深化經濟合作,同時基於既存的經濟連結,來深化區域整合進程。

RCEP協定於2022年1月1日生效,最終版本的RCEP協定涵蓋範圍相當廣,包含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定、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服務貿易、貿易救濟、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爭端解決等領域。

 

台灣加入RCEP的挑戰

台灣尚未加入RCEP的國家,要加入RCEP,則要按照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Guiding Principle and Objective)滿足三大條件:

一、新成員於2015年RCEP談判完成後加入

二、須為東協自由貿易協定夥伴或其他外部經濟夥伴

三、需經RCEP成員之共識決同意

對台灣來說,第一個條件已經達成,但是台灣要滿足第二項條件與第三項條件的難度相當高,原因是台灣的國際地位特殊,與主要貿易夥伴皆不具邦交關係,既不是東協自由貿易協定夥伴,也並非其他外部經濟夥伴。而第三項條件使台灣要加入RCEP得經過共識決同意,任何一國不同意,就無法加入。

雖然台灣要加入RCEP困難重重,但我國身處亞太區域供應鏈一環,與東協國家擁有緊密關係,RCEP成員國更是我國主要出口市場,我國對RCEP成員國每年出口金額超過2000億美元。在此基礎上,我國應該持續維繫既有的雙邊、多邊管道,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進程,最大化我國與潛在夥伴的關係,假以時日或能突破重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