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賦使(英語:affordance),或稱為直觀功能、預設用途、可操作暗示、符擔性、支應性、示能性等,指一件物品實際上用來做何用途,或被認為有什麼用途。也就是說在物品的某個方面,具有讓人明顯知道該如何使用它的特性。例如門提供「打開」的功能,椅子提供「支撐」的功能。人們得知如何使用物品有一部分來自認知心理學,另一部分來自物品的外形。

(affordance)在中文中如果翻譯成 「直觀功能」會比較易於瞭解。「直觀功能」的意義為物體所具有的物理特性以及我們所理解該物體可使用方式間的關係,其最主要的核心概念是物體的特性決定了行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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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擔性理論
圖一就顯示,高中女生使用 Instagram 發佈相片,有一套複雜的互 動策略,她們受限於科技協定(內建的功能與程序),但又能繞過此協 定(套用外部 apps 等)、創造個人風格,使自己的相片在社群間與眾 不同。這個人與科技物的遭遇,適合用符擔性理論加以詮釋。 (一)基本概念 符擔性乃生態心理學代表人物 Gibson(1979)創造之名詞,主張 「物體」會告訴行動者該如何使用它們,即「符擔性(Affordance)」。 符擔性比使用者需求更早存在,不會隨行動者需求而改變,不管行動者 有無察覺它,符擔性都存在。例如,一個水平、近乎平坦、延伸且堅固 的表面,將提供「支撐」的可能,可讓陸上動物站立、行走及奔跑,絕 不會如在水面上一樣沉入水中,也因為如此,它無法「支撐」水生動 物。要注意的是,所謂「水平、平坦、延伸及堅固」為物理特質,若以 符擔性層面來看,需要以與動物之對應(relative to the animal)來理解 這四項特質,它們是環境與動物對應下的一種「相對」特質。 此相對性意味著,不同行動者會因其本身的生理條件差異,認知到 不同的符擔性,比如說,大人認知到的是「坐下」的椅子,對身形矮小 的孩子來說,可能認知到的是「放置」的桌子。由此來看,符擔性是行 動者以視覺感知到的(perceived visually),不受物體顏色及材質影 響。行動者能默會(pick up)物體提供的知覺訊息與其行動可能,不須再經過思考或內在心智反應(Gibson, 1979; Gaver, 1991; McGrenere & Ho, 2000)。 McGrenere 和 Ho(2000)認為,符擔性跨越了主觀與客觀界線。 客觀層面上,符擔性存在不依賴價值、意義或詮釋,但主觀上符擔性仍 需要行動者做參考架構。換句話說,符擔性不存在於行動者的主體經 驗,而是其行動可能之中,行動者與環境之間的行動對應,有著不可分 離的關係。符擔性呈現既是主體也是客體,既非主體亦非客體的一種共 構共存狀態。 符擔性可以由多個動作組成,Gibson(1979)稱之為「巢式符擔 性」(nested affordance),如蘋果提供「吃」的符擔性,但「吃」涉及 「咬」、「咀嚼」、「吞嚥」等動作,這些動作都是蘋果的符擔性。 Gaver(1991)另提出「次序符擔性」(sequential affordance),亦即行 動者依據某符擔性動作,引領出不同的、新的符擔性,例如,人們看到 門把,感知到「可以抓」的符擔性,當手抓住門把後,觸覺感知到門把 可以「旋轉」,進而能夠「打開」門。次序符擔性顯示了符擔性如何隨 著時間被揭露。 (二)感知符擔性 符擔性源於生態學,自 Gibson 以降都是處理動物與實體物的互動 關係,這可以挪用至人與智慧型手機之互動上,但無法延伸至 Instagram 或後製 apps 的使用。亦即,當實體物置換成虛擬物時,生態詮釋容易 產生困惑。為此,Norman(1988, 2013)以「能指」(signifier)為本, 提出動物感知者乃物體之能指,而能指指向行動的所有可能,正式將符 擔性概念導入人機介面(Human-Computer Interface)領域之中。 Norman(1988, p. 219)認為,符擔性源於「內心對外界事物之詮釋,透過我們過往的知識與經驗,將之運用以達我們對該事物的知 覺。」以此看,Norman 的符擔性與 Gibson 不甚相同,Gibson 主要專注 於行動者「如何」感知外在環境,符擔性之存在與行動者的經驗與文化 無關,這簡化了人與物互動的心智運用(翁書婷,2010);Norman 則 強調感知符擔性(perceived affordance)之設計,由能指負責傳達訊 息。他相信任何人造物的符擔性,都涉及經驗或知識,重點是,此設計 要能讓行動者看見,即所謂的「易視性」(visibility)。易視性讓行動 者憑藉觀察,就能看出一件物體的使用方法,比如一扇沒有鎖的門,僅 需一個手把或一個凹進去的地方,就能示意行動者如何開啟這扇門以及 開啟的方向為何。Norman(1988, 2013)認為,妥善運用符擔性概念, 就能讓使用者一眼知道如何操作,將符擔性運用到設計中,可藉強化想 要的符擔性、弱化不需要的符擔性,以增進人造物的易用性 (usability)。而符擔性理論最重要之處,在不單關注科技或使用者任 一方,而是兩者之間的根本互動(Gaver, 1991)。 符擔性強調科技物的「限制」,Norman(1988, 2013)認為此「限 制」具有強大力量,卻為多數人所忽略,Hutchby(2001)將之延伸, 提出四個 Gibson 忽略的觀點:其一,符擔性有多種類型,使用者可能 同時對應不同來源的符擔性,彼此交織而成一特定行動。其二,符擔性 不是只有限制與可能的「功能」,也有因情境而異的「相對關係」,不 能立刻感知的符擔性,會在使用者實作時顯現出來。其三,涉及人的經 驗時,物的符擔性會與人如何使用它之傳統規則(conventional rules) 密切相關,這讓符擔性有了社會常規面向。最後,引用 Norman 的看 法,符擔性不僅只是科技物的自然特性,而是一種設計,可成功讓使用 者感知、使用。 Hutchby(2001)謹慎遵循了限制與可能原則,並巧妙帶入科技、社會與個人實踐的關連:以高中女生相片實踐來看,她們與 Instagram 介面的互動,並非以 Instagram 做為單一來源,而是廣泛運用手機相機 與其他 apps 進行美學實作;她們偏好使用 Instagram 的哪些特性,乃一 相對概念,植基於個人「目的」,此目的不可避免深受社會脈絡影響, 像是好的構圖、約定俗成的美感、社群好友的品味等等,這些都可透過 Instagram 符擔性進行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