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丶數位科技影響了各行各業,其中對於傳播産業的衝擊更為明顯。對數位科技發展衝擊資本主義變化的趨勢,有各種說法,例如跨國資本集中化的速度加快企業管理的數位控制能力提升勞動過程的彈性化、傳統媒體轉型為網路媒體的產業衝擊、文字工作者的可替代性增加薪資下降等,但也有研究發現數位科技可以用來提升社會運動的動員力

(一)請盡可能用您所知的社會理論,概述數位科技衝擊如何影響媒體從業人員的勞資關係新聞自由。( 25%)

數位科技對媒體人員的勞資關係的影響

媒介化研究學派研究的是媒介逐漸影響甚至是控制社會型態的過程,在過程中,媒介化理論家 Hjarvard強調: 「媒介化是一種發展進程,社會或文化活動(諸如勞動、休閒、遊戲、政治等)等層面的核心要素採取了媒介的形式」。這些層面開始遷就媒介來重新組織其運作方式。

因此,勞動也面臨了「媒介化」的衝擊,媒體工作者成為了數位勞工,勞資關係產生改變,一些研究發現勞動

「媒介化」之後,資方的權力增加,勞方變得弱勢,大致上有以下之情況:

一、勞方工作增加,收入並未變高。

二、勞方工作不穩定,從全職變成部分工時。

三、資方並沒有給勞方足夠的數位技能的訓練。

四、勞工成為高壓和監視下的工人,監控設備、通訊軟體剝奪了休息時間與私人空間。

五、勞工的協作效率更高,但最終成果仍被資方截獲。

事實上,媒介化與勞動關係需要進行對話,勞工可以針對傳播科技的衝擊要求政府制定法律,制定改善勞動過程、勞動控制、生產政體、僱傭模式的法律,以限制資方在勞動媒介化的過程握有太大的權力。

數位科技對媒體人員的新聞自由的影響

新聞自由包括自由接近新聞、自由傳遞新聞、自由發行新聞、自由表達意見,新媒介造成的媒介化現象對於新聞自由有正面及負面的影響。

因著新科技,新聞從業人員可以更容易地接觸到消息來源(news source)、新聞素材,也更容易傳遞新聞稿。

新聞從業人員過去一定得要在媒體公司工作,但在新媒體(new media)出現之後,新聞從業人員也可以以獨立工作者的方式工作。許多獨立創作者過去也是媒體從業人員,因此,他們靠著過去的專業經驗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創作不再受到傳統媒體「守門人」的控制。

新傳播科技也對新聞自由有負面的影響,多數的新傳播科技由大型數位平台掌控,大型數位平台是新聞的能見度的主宰,有時會將受到大眾歡迎的新聞的能見度提高,將大眾沒興趣的新聞的能見度降低,能見度的依據並不是以傳統新聞價值(news value)來判斷,而是從「平台資本主義」的角度來思考,想辦法增加平台上的娛樂性內容來留住客戶。

平台掌握能見度分配權對於新聞自由可能有害,變相地鼓勵新聞從業人員製作軟性、娛樂性的新聞,排擠嚴肅的議題討論,迫使新聞從業人員配合平台的演算法規則,犧牲個人的新聞自由。

(二)試申論數位科技衝擊下,威權國家(如中國大陸)的媒體勞資關係與新聞自由變化趨勢?與民主國家之差異? ( 15%)(不寫,)

(三)試申論媒體從業人員或公民社會,如何利用數位科技勞動條件新聞自由進行集體行動或抵抗? ( 10%)

公民利用數位科技對勞動條件的集體行動與抵抗

越來越多公民開始對勞動媒介化造成的衝擊提出質疑,要求進行「反向運動」(counter movement),包括奪回時間主權、削減工作時間、建設更合理的工作場所、爭取更合力的工作日程和更人道的工作形勢、資方做出更公正的勞動分配等。公民在數位科技上發起網絡社會運動(network social movement),要求政府制定更好的法案來保護勞工權益,政府應該要成為落實「勞工法規」的主角,要求媒體集團為勞動者配備基本公正的工資制度、福利體系與考核績效。

首先是對勞動媒介化的抗爭,在德國,在下班時間,資方不能像勞方發送電子郵件,在法國,勞工享有「斷網權」(right to disconnect),人們借助制度化權利反抗「壟斷資本主義無休閒」的現象,阻止資方透過傳播科技進一步延長工作時間、剝削絕對剩餘價值。

 

 

媒體工作者利用數位科技對新聞自由的集體行動

除了「平台資本主義」之外,也有學者提出「平台合作主義」,與「公司性」的平台不同,合作社的剝削程度較低,「平台合作主義」的目標是在公平的工作條件下實現更多多樣化的數位勞動格局和完全分散式的非市場機制。

「平台合作主義」也提及了數據領地,將合作社運動的經驗用於控制線上數據,人們直接創建數據所有權合作社。2016年,瑞士蘇黎世出現了一家非營利的線上合作社Midata,其宗旨是成為會員醫療數據的交換平台,而非由公司型平台完全掌握會員的醫療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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