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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數位時代(digital era)對政府(governments)、恐怖主義(terrorism)、網路犯罪(online crime)、租稅( taxation )、個人隱私(personal privacy)造成鉅大衝擊,請舉例說明。(25 分)
數位時代對恐怖主義的衝擊
在數位時代,恐怖主義(terrorism)改變了宣傳的方式,透過多種語言在外界發送各種激進宗教訊息,學者蒐集了恐怖主義者在數位媒體上所進行的宣傳(propagana)活動,大致分為營造氛圍、搜集情資、宣傳訊息、募集資源。
舉例來說,恐怖份子上傳斬首外國人士的影片,記者會將其轉載,引發社會恐慌(panic)。另一種做法則是恐怖組織的駭客(如:Islamic State Hacking Division, ISHD)在網路放上美國情報國防人員及其家屬名單,呼籲追隨者襲擊名單上的人士。
恐怖組織本身也要透過網路募集人才與資源,為了避免被政府查緝,募款活動大多以慈善救濟或人道援助激發網民的同情心,但網民無法追蹤善款流向及用途。學者發現恐怖組織的聖戰士曾經在X上開設貓之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of Cats)的社群帳號,拍攝一些柔性宣傳短片,吸引追隨者,帳號持有人會與追隨者互動,然後進行吸收,這種帳號即便被X關閉,恐怖組織又會再開新的帳號,製作不同的內容(伊斯蘭國帥哥、伊斯蘭國可愛嬰兒)來宣傳。
研究恐怖主義的學者觀察了恐怖組的宣傳活動後,認為數位媒體對恐怖主義造成影響為宣傳成本降低、宣傳活動隱蔽性高、網民與恐怖組織雙向互動、受眾廣泛、容易搜集目標閱聽人(TA)的情資。
數位時代對政府的衝擊
數位媒體的匿名性、跨國性,可能會增加政府治理的風險(risk)與危機(Crsis),並使危機管理(crsis management)變得更困難。
民眾有時會在數位媒體上批評政府施政,政府應該接受正確的批評,但有時網路評論可能是虛假訊息(disinformation),虛假訊息將引發政府公關危機,政府便需要蒐集真相,然後透過發言人(spokesman)、新聞處澄清假訊息、錯誤訊息(misinformation)。如果爆發嚴重的公關危機、資訊疫情(Infodemic),政府需要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以C3I系統成立危機指揮中心,嚴重的危機會使政府公務員忙於危機溝通,而沒有時間做自身的工作。
數位時代對網路犯罪的影響
長久以來,網路被視為獨立自主、開放的空間,民主國家的政府不該控制網路活動,因此,數位時代對犯罪偵查造成影響,使治理(Governance)變得更困難。舉例來說,以前,一名女性爆發性愛錄影帶事件,政府只要查緝流出來源,沒收出版物,可以阻止錄影帶繼續外流,但現在在網路色情的領域,案件量翻倍成長,即便刪除了網路色情影像,過幾年後,同樣的網路色情影像又會在另一個地方曝光。
數位時代的著作權案件、詐騙案件比過去更難處理,許多網站伺服器位於國外,檢調人員難以找出國外犯罪者,也無法下架內容,只能改變作法,檢調人員透過『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向法院申請域名扣押並執行停止解析(DNS RPZ),使台灣使用者無法連上國外的網路犯罪網站,達到斷訊效果,而無法逮捕國外的網路犯罪者。2021年,執法單位曾針對『安博盒子』中的非法影音,向法院申請非法影像來源網址的扣押,再交由TWNIC及ISP業者進行停止解析域名,讓安博盒子『斷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