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4 年 4 月美國國會以立法通過 TikTok(字節跳動)分拆或禁止其在美國國境的發展。此一名為「保護美國人免於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侵害」 的法案,引出許多爭議。請說明美國政府基於什麼理由,將對此一受消費者喜愛的應用程式進行限制?但是,也有一些觀點認為美國政府可能違憲。請問,認為美國政府有違憲之虞的理由為何?並請評析此一法案, 凸顯出那些爭議點?(25 分)
美國進行『抖音禁令』的理由
抖音的母公司為中國字節跳動公司,根據中國法律,中國政府可以取得科技公司所擁有之個資,因此,各國人們對抖音搜集個資之事有疑慮,此外,抖音的演算法也被批評有資訊操弄的問題,因此,美國政府要求抖音賣給美國本土公司不然就禁止抖音在美國營運。
從監控資本主義的角度去看抖音,抖音存在著與中國政府一起監控瀏覽歷史、ip 、指紋、臉部與麥克風的資料之爭議,無論是抖音母公司或中國政府,皆可以利用這些資料建構一個外國人的數據庫,並從數據當中探勘出具有商業利益、國家利益的情報。
美國非禁即售法案的疑慮
一、侵犯言論自由
抖音執行長提及此法案侵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是言論自由的法案,禁掉抖音會導致大量抖音創作者喪失言論自由,影響到創作者發表言論的權利及收入。
二、違反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只針對抖音立法,而不規範其他平台,可能違反了平等原則,另外,抖音執行長也表示抖音國際版不受任何人操縱,是安全保存個資,不會洩漏隱私,使用禁令處理抖音,可能不符合比例原則,刑罰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