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明定立法目的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請問:就你所知,我國政府資訊公開的作為,有那些值得鼓勵的作法?有那些需要改進的缺點?可以採取那些作法來進一步實踐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目的?(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