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iece of croissant and tart with a flag of France in a black plate on wooden table in cafe

羅蘭巴特的符號基模

索敘爾的學生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除了將符號研究應用在語言訊息(message)之外,巴特也開始對於圖像、廣告、攝影等文本進行符號研究,在所出版的《神話學》一書中,提出了他的符號基模,

    能指    所指   

語言    符號    所指   

迷思    符號       

上圖表是神話的兩個符號學系統,巴特稱第一個符號系統為「言語活動-對象」,而第二個符號系統稱為「後設-言語活動」,其中包含迷思(myth,或譯神話)。

巴特表示,在「言語活動-對象」系統中,符號由能指與所指構成,能指可視為物體所存在的形式與聽覺上的形象(Barthes,1957/徐晶譯,2005:6),亦是中介物,缺乏意義的能指無法構成符號,而用以成為符號的概念即為所指。所指則無物理性質,是心理對於事物的表現。

所指與能指之間可任意連結,也就是說「能指」與「所指」間的聯繫並非等

量關係(Barthes, 1957/屠友祥、溫普儀譯,2009:173),一個所指可以對應到

若干能指甚至可以為無限量的能指。再者,所指與能指的對應關係除了無法等量外,兩者間之關係亦受到文化的影響。

在分析再現的時候,除了能指與所指之外,能指與所指所組成的符號,其符號的意義為表層意義,巴特稱其為「明示意」(denotation),除了表層意義之外,隱藏於明示意之下的則為「隱含意」(connotation),隱含意與明示意的關係則反映了人類社會中的迷思(Myth,或譯神話)。

巴特舉了一個例子,有次他上理髮店時,看到一本巴黎-競賽雜誌,封面顯示一個年輕黑人舉手在行軍禮,眼睛上揚,以「言語活動-對象」層面來說,是一個黑人行法式軍禮,而在「後設-言語活動」來說,他的意思是指向法國是個偉大的帝國,子民沒有膚色之分,忠誠的服從國家。但此解釋是針對能指與所指所構成的明示意,巴特接著解釋整體的符號意義為法國殖民者壓迫非洲的過往,廣告的整體意義與法國的殖民歷史連成了迷思。